分類:行業資訊 作者:危包證辦理 來源:本站 發布時間:2022-07-21
今日小編介紹一下關于鋰電池危包辦理流程:
1.電池廠家下訂單給紙箱廠(有危包生產資質的企業),需提供電池廠家需要訂制紙箱尺寸及裝箱重量,紙箱廠按裝箱配材質,根據訂單要求生產紙箱(電池廠需提供危險品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、UN38.3報告(鋰電池)、MSDS報告、危險品運輸鑒定報這幾個報告)。
2.紙箱生產好之后,紙箱廠向海關申請紙箱檢驗,向海關遞交資料(訂購合同、材料進貨單,電池廠的報告)。
3.海關下廠確認及抽樣,海關收到申請后,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紙箱廠確認數量、印刷標志、UN編號是否相符,確認無誤后會隨機抽8-13個樣品回去檢測(抗壓、跌落等,),7個工作日內出結果。
4.經海關檢測合格后海關會出一份《出入境貨物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》給紙箱廠,這個性能上有注明這批紙箱經過海關檢測符合幾類危包品包裝使用,是幾類包裝,擬裝物品是什么,裝箱*大毛重是多少?包裝使用人是哪個。
5.收到性能單后紙箱廠再交給電池廠,電池廠使用這批紙箱時,可以分批使用(分批出口)根據需要出口數量拿性能單向電池廠所在地海關申請危包證使用證,當地海關收到申請后,會回復何時下廠到電池廠現場進行使用鑒定(產品、數量、裝重是否符合),鑒定無誤后海關出具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,有時海關也不會下廠直接開使用鑒定。有了使用鑒定后就可從國內各個港口辦理出口了,整個流程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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